景觀照明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
發布日期:2019-04-26
隨著社會條件、經濟水平、閑暇時間等條件的改變,隨之會出現人們對夜晚出行場所、出行目的等的諸多變化與相應的不同需求,顯然城市照明規劃應順應與滿足市民的這些需求。因此城市照明的建設不能僅追求視覺的美觀性,更應考慮給人們提供滿足行為方式需求的照明環境。只有城市照明成為城市不可分割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時,才意味著城市照明設計真正尊重并融入了城市的生活,也才不會淪落為常受人指責的“形象工程”。
城市是文化的容器”,是人類文化的薈萃之地。城市從它的產生的那一天起就與人類的文化結下了不解之緣。城市的建設與發展始終是與人類文明的進步連接在一起的,是人類文化成果的最大博物館。城市在不斷地適應環境的過程中,產生了各種不同的地域及不同時代特色的生活方式、行為模式與建筑形式,亦即城市文化。
城市照明總體規劃能夠提升城市文化,這并非嘩眾取寵。首先,燈光藝術本身就屬于文化大家族中一員,光線亮暗、色彩變化的合理組織,使觀者產生一定的聯想與思緒,因此“聯想”是文化積淀的反映。其次,城市夜景觀可采用一些隱寓的手法來抽象城市的內涵,這樣的方法使被照亮的物質景觀具有一定的文化屬性,也使被照亮的物質景觀向文化景觀升華。
城市照明總體規劃時,應尊重地域文化,注重城市的文化內涵,將不同地域文化的獨特差異加以深刻地理解與領悟,既要尊重傳統、延續歷史、繼承文脈,又必須站在“今天”的歷史角度,在反映歷史長河中“今天”的特征的基礎上,有所創新,以發展未來文化,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歷史延續和文脈傳承,表現出城市夜景觀的時代性,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。
城市不僅僅是物質空間的組合,錯綜復雜的使用功能在城市這一有限的空間內聚集,構成了復雜多變得城市環境。城市得以不斷發展建設,就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各種物質以及精神層面的諸多功能需求。隨著人們對城市形象及環境品質的關注與追求,加之照明意識和審美意識的提高,使城市人群已經不再僅僅滿足于“亮堂”的都是環境和明亮絢麗的感官刺激所帶來的種種表層感受,而是更傾向于從高水平的城市照明中得到藝術欣賞和樂趣,從而達到人們的身心愉悅,健康舒適。
城市照明的對象主要是人們戶外活動的環境,這些環境包括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工作、休閑、娛樂以及人們自主交往的社會活動場所。各種各樣的活動需要不同的環境與形式予以配合。人類的這些基本心理需求,在規劃設計中均應予以考慮。
城市是文化的容器”,是人類文化的薈萃之地。城市從它的產生的那一天起就與人類的文化結下了不解之緣。城市的建設與發展始終是與人類文明的進步連接在一起的,是人類文化成果的最大博物館。城市在不斷地適應環境的過程中,產生了各種不同的地域及不同時代特色的生活方式、行為模式與建筑形式,亦即城市文化。
城市照明總體規劃能夠提升城市文化,這并非嘩眾取寵。首先,燈光藝術本身就屬于文化大家族中一員,光線亮暗、色彩變化的合理組織,使觀者產生一定的聯想與思緒,因此“聯想”是文化積淀的反映。其次,城市夜景觀可采用一些隱寓的手法來抽象城市的內涵,這樣的方法使被照亮的物質景觀具有一定的文化屬性,也使被照亮的物質景觀向文化景觀升華。
城市照明總體規劃時,應尊重地域文化,注重城市的文化內涵,將不同地域文化的獨特差異加以深刻地理解與領悟,既要尊重傳統、延續歷史、繼承文脈,又必須站在“今天”的歷史角度,在反映歷史長河中“今天”的特征的基礎上,有所創新,以發展未來文化,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歷史延續和文脈傳承,表現出城市夜景觀的時代性,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。
城市不僅僅是物質空間的組合,錯綜復雜的使用功能在城市這一有限的空間內聚集,構成了復雜多變得城市環境。城市得以不斷發展建設,就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各種物質以及精神層面的諸多功能需求。隨著人們對城市形象及環境品質的關注與追求,加之照明意識和審美意識的提高,使城市人群已經不再僅僅滿足于“亮堂”的都是環境和明亮絢麗的感官刺激所帶來的種種表層感受,而是更傾向于從高水平的城市照明中得到藝術欣賞和樂趣,從而達到人們的身心愉悅,健康舒適。
城市照明的對象主要是人們戶外活動的環境,這些環境包括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工作、休閑、娛樂以及人們自主交往的社會活動場所。各種各樣的活動需要不同的環境與形式予以配合。人類的這些基本心理需求,在規劃設計中均應予以考慮。